由安徽省總工會發布的關于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的通知,該政策包含小微企業工會經費返還的范圍、小微企業劃型標準、申報材料.申報條件等內容.為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根據安徽省總工會《關于印發<安徽省總工會關于貫徹落實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皖工辦[2020]7號)要求,市及縣市區總工會將對所屬區內小微企業上解的工會經費予以全額返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經費返還的范圍
此次小微企業工會經費返還范圍是通過稅務部門代收的方式將工會經費按比例上解到所屬地方總工會的小微企業.
二、小微企業劃型標準
小微企業的界定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2011年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劃型標準見附件1).各單位也可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官方網站首頁"中小企業規模類型自測小程序"確定本單位是否屬于小微企業.
三、支持政策實施時限
對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實施全額返還的實施時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所屬時間為工會經費的所屬期).
四、全額返還操作流程
(一)小微企業申報
小微企業應于2020年7月31日,2021年1月31日前向所屬上級工會提出工會經費全額返還的申請.半年申請一次,小微企業逾期申報原則上不再辦理.
(二)申報材料
小微企業申請返還工會經費時,應向上級工會報送以下材料:1、填報《小微企業工會經費返還申報表》2、上解工會經費的繳稅付款憑證復印件,需要加蓋企業公章.
(三)經費返還
市及縣市區總工會首次返還時間為2020年8月,返還工會經費征繳期為2020年1--6月份的工會經費.
五、政策咨詢
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相關事宜請及時與所屬地方總工會聯系
項目咨聯系: /
關于安徽省小微企業工會經費返還標準政策申報時間與申報內容,符合條件的請盡快申請,逾期將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