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UL認證
UL的發展歷史
19世紀90年代,美國發生了一場重大的火災,罪魁禍首就是用電,事故的原因是人們使用了越來越多未經檢測的電氣連接和電氣產品.為了阻止悲劇繼續發生,William H. Merrill先生于1894年正式成立了UL(美國保險商實驗室),在1894年3月24日發表了它的第一份檢測報告,開始了它捍衛安全的生涯.UL是美國一家產品安全測試和認證機構,也是美國產品安全標準的創始者.在一個多世紀的歲月里,UL已對成百上千種產品和部件進行了相關的安全標準測試.
UL在中國
在過去的30多年間,UL一直專注于中國制造的成長.UL在1980年進入中國初期,就與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 (CCIC) 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雙方的合作始于為中國工廠提供跟蹤監測服務并幫助中國產品進入北美市場.在過去的10年中,UL不斷加大對中國本土設施的投資與工程師團隊的建設,致力為中國制造商提供方便、快速、卓越的本地化服務.
在中國-,超過20,000 家工廠和制造商獲得UL認證,UL認證服務熱線15619870523.
UL認證標志對企業的意義:
1、整個美國市場都十分注重產品安全;消費者及購買單位選購產品時,都會選擇有UL認證標志的產品.
2、UL歷史有100多年,安全之形象在消費者及政府都根深蒂固,如果您不直接售賣產品給消費者,中間商人也會要求產品有UL認證標志,以令產品暢銷.
3、美國消費者及購買單位對企業的產品更有信心.
4、全美國聯邦、州、縣、市政府一共超過四萬個政區,都承認UL認證標志.
認證步驟
1.申請人遞交有關公司及產品資料
書面申請:您應以書面方式要求UL公司對貴公司的產品進行檢測.
公司資料:用中英文提供以下單位詳細準確的名稱、地址、聯絡人、郵政編碼、電話及傳真.
(a).申請公司:提出產品檢測申請并負責全部工程服務費用的公司
(b).列名公司:在UL公司出版的各種產品目錄列出名稱的公司
(c).生產工廠:產品的制造者和生產者.
產品資料:產品的資料應以英文提供.
(a).產品的名稱:提供產品的全稱.
(b).產品型號:詳列所有需要進行實驗的產品型號、品種或分類號等.
(c).產品預定的用途:例如:家庭、辦公室、工廠、煤礦、船舶等.
(d).零件表:詳列組成產品的零部件及型號(分類號)、額定值、制造廠家的名稱.對于絕緣材料,請提供原材料名稱,例如:GE Polycarbonate,Lexan Type 104.當零部件已獲得UL認證或認可,請證明該零部件的具體型號,并注明其UL檔案號碼(e).電性能:對于電子電器類產品.提供電原理圖(線路圖)、電性能表.
(f).結構圖:對于大多數產品,需提供產品的結構圖或爆炸圖、配料表等.
(g).產品的照片、使用說明、安全等項或安裝說明等.
2.根據所提供的產品資料作出決定
當產品資料齊全時,UL的工程師根據資料作出下列決定:實驗所依據的UL標準、測試的工程費用、測試的時間、樣品數量等,以書面方式通知您,并將正式的申請表及跟蹤服務協議書寄給貴公司.申請表中注明了費用限額,是UL根據檢測項目而估算的最大工程費用,沒有貴公司的書面授權,該費用限額是不能被超過的.
3.申請公司匯款、寄回申請表及樣品
UL認證書
申請人在申請表及跟蹤服務協議書上簽名,并將表格寄返UL公司,同時,通過銀行匯款,在郵局或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出樣品,請對送驗的樣品進行適當的說明(如名稱、型號).申請表及樣品請分開寄送.對于每一個申請項目,UL會指定唯一的項目號碼(Project No.)在匯款、寄樣品及申請表時注明項目號碼、申請公司名稱,以便于UL查收.
4.產品檢測
收到貴公司簽署的申請表、匯款、實驗樣品后,UL將通知您該實驗計劃完成的時間.產品檢測一般在美國的UL實驗室進行,UL也可接受經過審核的參與第三方測試數據(深圳市全球通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實驗樣品將根據您的要求被寄還或銷毀.
如果產品檢測結果符合UL標準要求,UL公司會發出檢測合格報告和跟蹤服務細則(FollowUp Service Procedure)檢測報告將詳述測試情況、樣品達到的指標、產品結構及適合該產品使用的安全標志等.在跟蹤服務細則中包括了對產品的描述和對UL區域檢查員的指導說明.檢測報告的一份副本寄發給申請公司,跟蹤服務細則的一份副本寄發給每個生產工廠.
5.申請人獲得授權使用UL標志
在中國的UL區域檢查員聯系生產工廠進行首次工廠檢查(Initial Production Inspection .IPI),檢查員檢查您們的產品及其零部件在生產線和倉庫存倉的情況,以確認產品結構和零件是否與跟蹤服務細則一致,如果細則中要求,區域檢查員還會進行目擊實驗,當檢查結果符合要求時,申請人獲得授權使用UL標志.
繼IPI后,檢查員會不定期地到工廠檢查,檢查產品結構和進行目擊實驗,檢查的頻率由產品類型和生產量決定,大多數類型的產品每年至少檢查四次,檢查員的檢查是為了確保產品繼續與UL要求相一致,在您計劃改變產品結構或部件之前,請先通知UL,對于變化較小的改動,不需要重復任何實驗,UL可以迅速修改跟蹤服務細則,使檢查員可以接受這種改動.當UL認為產品的改動影響到其安全性能時,需要申請公司重新遞交樣品進行必要的檢測.
跟蹤服務的費用不包括在測試費用中.
如果產品檢測結果不能達到UL標準要求,UL將通知申請人,說明存在的問題,申請人改進產品設計后,可以重新交驗產品,您應該告訴UL工程師,產品做了哪些改進,以便其決定
四 UL檢驗細則、認證審查及跟蹤檢驗UL檢驗細則
UL檢驗員的檢驗基本上屬于機械性作業.依據不同的產品,檢驗員的檢驗依據有公告(Bulletin)、細則(Procedure)、FUII(如果有,包含在細則中)和UL標準(如果FUII中有求).
如果檢驗員訪問工廠時,工廠正在生產UL產品,或有庫存的UL產品,則檢驗員會用以下方式之一抽取樣品:
1.從生產線上抽取各個部件加上從倉庫中抽取的一個完整產品.
2.從倉庫中抽取各個部件加上生產線上的完整產品.
3.從倉庫抽取完整產品用于拆分.
抽樣的具體數量決定于細則、FUII(跟蹤檢驗指示)、SAP(標準附頁)或來自于UL實驗室的直接命令.檢驗員每次檢驗并不一定檢驗所有產品,但他們會盡量在一年或至少兩年內檢驗所有的產品類別或型號.
一般來說,UL對工廠生產體系的要求不是太高,只要求對儀器設備每年一次計量,保存好工廠自己的檢驗記錄,以及對不合格品有一定的控制手段即可.
檢驗時,現場代表(UL檢驗員)會把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產品本身,他們將根據上述的檢驗依據逐條核對產品的結構,部件及裝配.對于涉及到產品安全的零部件,一般細則中會指明要求為UL認證產品,并且會注明生產廠家和型號;對于外殼、護罩等注塑件,一般情況下細則會指明其原材料和尺寸要求.現場代表會核對以上各項以及細則中所規定的UL標記.
現場測試
另外,如果細則或FUII或標準中要求對產品進行現場測試,現場代表會要求工廠檢驗員做相應的各項測試,而現場代表則在旁作見證.如果細則中還要求送樣到UL作跟蹤測試,工廠應配合檢驗員制作相應樣品,經檢驗員寫好樣品標簽,提供地址并封樣后,由工廠寄往相應的UL實驗室.
如果工廠所生產的產品完全符合UL相應檢驗標準的要求,也無其它違反跟蹤服務協議的地方,檢驗員會出具跟蹤檢驗報告(Inspection Report);工廠代表在確認其內容準確無誤后應在報告上簽字;一次檢驗即告完成.如果檢驗過程中出現了與檢驗標準不符合的情況時,檢驗員會出具變更通知書(Variation Notice),并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去除UL標記
對于未授權產品使用UL標記,檢驗員會要求去除UL標記;對于產品不符合UL要求,檢驗員會在要求工廠去除UL標記或返工使之符合要求;如果工廠對上述處理意見不同意,則可以暫時保留UL標記,但必須停止出貨,檢驗員會把情況通知相應的實驗室,由UL作出答復決定是否可以保留UL標記;如果只出現一些小的問題,并不影響到產品的安全性,檢驗員會作出臨時接受的決定,并報告給相應的實驗室;如果是一些明顯的標準錯誤,如打字錯誤或是單位錯誤,則并不影響工廠產品的合格性,但作為UL的文檔處理,檢驗員也會出具變更通知書.一般情況下,除非是UL公司的責任,檢驗員都會要求工廠對不符合的各項向相應的實驗室作出解釋,UL會根據你的解釋作出相應的答復.
最后的決定權
當然,檢驗員的判斷只是臨時性的,最后的決定權當然在UL各個實驗室.如果工廠對檢驗的作法有不同意的地方,完全可以向相應的實驗室反映,此時,檢驗員有義務提供相應的聯系人和聯系方法.在確認變更通知書所記錄的內容無誤后,工廠代表應在通知書上簽字.
UL認證工廠檢查
在中國的UL區域檢查員聯系生產工廠進行首次工廠檢查(Initial Production Inspection,簡稱IPI),檢查員檢查您們的產品及其零部件在生產線和倉庫存倉的情況,以確認產品結構和零件是否與跟蹤服務細則一致,如果細則中要求,區域檢查員會進行目擊實驗.當檢查結果符合要求時,申請人獲得授權使用UL標志.
繼IPI后,檢查員會不定期地到工廠檢查,檢查產品結構和進行目擊實驗.檢查的頻率由產品類型和生產量決定,大多數類型的產品每年至少檢查四次(跟蹤服務的費用不包括在測試費用中).
認證審查
UL認證產品在首批出貨之前,都要經過UL授權的當地本省省級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CCIC)派人來工廠審查.每年還要跟蹤檢查.
跟蹤檢驗簡介
為UL認證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為了保證UL的列名、認可產品繼續符合UL的標準和要求,UL制定了"跟蹤檢驗"系統."跟蹤檢驗"就是由UL派出分布在全世界各地的現場代表到當地的工廠生產現場對UL的產品進行跟蹤檢驗.其目的就是通過對工廠的生產過程、檢驗過程以及產品,對照UL的標準和跟蹤檢驗細則進行核查,保證制造廠商的生產過程、檢驗過程和產品始終符合UL的要求.
跟蹤檢驗的依據
現場代表到工廠后主要根據"跟蹤檢驗細則"進行檢驗."跟蹤檢驗細則"是由UL工程部,在對送檢的樣品進行測試后編制的,這一文件包括對該產品的全面描述,還包括照片、說明書等.它還規定制造工廠在生產期間經常要做到的各種試驗,其中某些試驗要求對產品100%的進行,如耐壓試驗.某些檢驗則可以抽樣進行,同時,還規定了現場代表在工廠現場檢查時必須抽查的試驗項目.現場代表根據這類試驗的詳細資料和規定來判斷檢驗結果是否合格.
跟蹤檢驗產品的分類
審查分為首次審查與季度審查,首次審查的費用相對要高一點, UL的跟蹤檢驗分為R類和L類.L類服務主要用于和生命安全有關的產品,如滅火器、煙霧探測器,防火門和一些產量相當大的產品,如電力設備,電線和斷路器.對于屬于L類的產品,生產廠必須直接向UL訂購標簽貼在產品上.R類服務主要用于電氣設備,如電扇、電視機、吹風機、烤箱和其它通常用的相應的流水線來生產的產品.
注意事項
1.注冊商標的最小高度應為3/64英寸.
2.當UL標記的外圓直徑小于3/8英寸時,注冊商標符號如果在裸視下不清晰可讀就可忽略.
3.標記可用沖壓、制模、墨印、絲網印或類似方法直接且固定在不變的產品上.
4.標志的獲取:制造商可以翻印或從UL授權經銷商處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