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是具有高溫、高壓的熱能設備,是特種設備之一,在機關、事業企業及各行各業廣泛使用,是危險而又特殊的設備.一旦發生事故,涉及公共安全,將會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為了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使用鍋爐應注意以下全事項:
1、鍋爐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全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證書)".
2、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從事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的單位應當取得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特種設備安裝維修資格證書,方可從事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將擬進行安裝、維修、改造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轄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并將開工告知送當地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鍋爐安裝、維修、改造的驗收.施工完畢后施工單位要向州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檢驗所申報鍋爐的水壓試驗和安裝監檢.合格后由州質量技術監督局、州特種設備檢驗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參與整體驗收.